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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文联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办法
(2003年11月10日通过)
一、贺州市文联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1名,副主席6名。
二、贺州市文联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团成员由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一次文代会领导小组根据民意推荐、组织考核、民主协商的结果,提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初步名单,报市委批准后,交大会主席团酝酿通过形成正式候选人名单,然后提交第一届委员会进行选举。
三、主席团成员采用等额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四、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同意的,在该候选人姓名的上方空格画“○”,不同意的在该候选人姓名的上方空格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果另选他人,可在后面空格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方空格画“○”。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五、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候选人人数的为有效票,涂改或多于候选人人数的为废票。
六、选举大会设监票员二人,由大会组织组提名,经委员会通过后,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员三人,由大会组织组指定。
七、选举大会设投票箱一个。监票员首先投票,随后其他委员依次投票。
八、投票结束后,由监票员开启票箱,计票员清点选票张数,监票员将清点结果报告会议执行主席。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到会参选人数,选举有效;选票张数多于到会参选人数,选举无效。
九、计票结束后,由监票员向会议执行主席报告选举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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